市场整顿 餐饮店名禁用“野味”字样

字号显示:    2008-04-23 09:25  来源:中安在线

  日前,一场由林业、公安、海关、工商4部门联手的全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飞鹰行动”,在我市正式开展。4月18日,市公安局谯城区森林分局森林派出所率先出击,整顿市区和周边乡镇的餐饮场所。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必须到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并在国家法律法规准许范围内进行经营。”该所所长李亮介绍说,在专项行动期间,森林公安将按照规定对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摊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加大对餐饮场所的检查整顿力度,对店名或牌匾中含有“野味”等字样的,责令停止使用。

  4月18日上午,记者随同森林公安对市区和周边乡镇多家“野味馆”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位于谯城区赵桥乡的一家“野味馆”院内笼子里仍装有不少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经检查,这家“小李农家野味馆”经营范围并未超过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森林公安随后责令经营者撤换店名的牌匾。在谯城区大杨镇的一家店名标有“野味”字样的饭店内,森林公安按规定令店主擦去店中标有的斑鸠、野鸡等字样。检查中,大多经营“野味”的餐饮场所具有合法审批手续,但店名仍需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森林公安将把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地区;驯养繁殖场及含有野生动物或产品的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皮毛市场、药材市场等交易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及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车站、机场、港口及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作为下一阶段的打击整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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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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