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饮场所不在“限塑”范围内

字号显示:    2008-06-05 09:34  来源:一大把

  现在有限塑令了,所以我们要收费,你难道不了解国家规定吗?”日前在本市顺风大酒店吃饭的高小姐餐后提出要将菜肴打包,却被告知要收三角钱的塑料袋费用。高小姐看了看手中的塑料袋,却无法判断这个袋子是否符合新出台的国家标准。

  记者从市经委了解到,本次“限塑令”规定: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范围是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其中包括便利店、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等场所,而餐饮行业暂未纳入其中。

  不过,市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行业不是不可以对塑料袋收费,这是企业的市场行为,但是不应打着“限塑令”的旗号,且需要在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明码标价,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然后让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选择该家餐饮场所就餐。

  “说到底,一部限塑令的出台并不能解决所有由塑料袋带来的污染问题,社会公民自觉树立环保意识才是关键。”市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餐饮行业的塑料袋收不收费,市民都应该明白,多用塑料袋虽然方便了个人,但是对我们安居乐业的家园是有害无益的。现在自带环保袋去购物的市民已经大有人在,相信渐渐地,有更多的市民会自觉抵制“白色污染”,并不仅仅是出于几毛钱的考虑。

(编辑 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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