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能够带来效益,帮助企业“突围”,其实质是创造性的整合资源。但是,很多策划在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却是鼠目寸光,暗藏隐患,一旦时辰已到,就会爆发相应的危机,对企业来说是打击,对社会更是不利。基于此,我认为,策划应当遵循“三光”原则,即:眼光原则、阳光原则和X光原则,下面逐一阐释。
其一,眼光原则。策划必须具有前瞻性,也就是说策划人要有“眼光”,要看得远,要看到他人没有看到的,这样才能抢占先机,出奇制胜,反之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整日被琐事缠身,裹足不前。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说得也是这个道理。这一原则很容易理解,很多策划人都在实践中努力遵循这个原则,只是程度存有差异。例如,很多企业没有做品牌战略策划,就忙着请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大量资金砸下去之后,可能会有一定的收益,但必然是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