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生海味店2006年8月31日开业,10月16日第一单生意成交,2个月零9天后,恰巧在2006年的圣诞节这一天升钻(升钻时还有进行中的交易90余笔)。2006.12.25 一钻,2007.1.15 二钻,2007.2.26 三钻。
回想升钻的过程,我想其他卖家一定也和我一样有着同样的快乐与辛酸回味
如何升钻、如何开店、如何使用技巧等一些东西,许多卖家已经谈了不止一次了。我没有什么非常特别的新的经验值得介绍,其实我只想和大家聊聊一个话题:做生意就是做人!
曾经和一位淘友闲聊,这位淘友是一位专业的电子商务人士,我们聊到电子商务的诚信、小小地展望了一下电子商务的未来。其间我们谈到了在淘宝上做生意的信用,我们得出一个共识:做生意就是做人!
我很赞同这位兄弟的话!我自己也是这样感觉的。其实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淘宝或阿里巴巴上,做生意就是在做人!前些日子曾经有位卖家朋友发贴题目是《卖商品不如卖自己》,我也拜读过。我想那位朋友想表达的思想其实就是这几个字了。我赞同!
我和这位兄弟说:你想赚买家钱,那你就从商品上赚好了。你100元的商品赚他80元利润,是你的本事!但你再赚他1元的邮费,就不太好了。呵呵
其实我这句话呢,也表达了我的一个观点。商人嘛,追求的就是利润最大化,你不追求利润你还做什么商人(虽然我们都是小生意,小商人)?所以说,你出售商品也好、提供服务也好,你赚取利润是正当的、天生的商人行为,没有什么值得厚非的。但我感觉,如果你赚取了利润的同时,还去试图赚取几块钱的邮费差价,呵呵,这个就不太那什么了。。。其实,凡是在淘宝上交易的朋友,智商都不会低到哪儿去了。你试图去赚本该属于他的邮费,他总会发现的,那他以后学会来你店里消费吗?谁也不傻。所以我们要切记:利润是商人的,邮费是买家的。你赚取利润是正当的,你赚取邮费就是“偷窃”!
平时和买家朋友、卖家朋友一起闲聊时,偶尔会开玩笑,说我们自己是奸商。呵呵,没错,我也承认我是奸商。我们不但是奸商,而且还要一直、长久地把奸商做下去。没有我们这些奸商和众多的买家朋友,淘宝还谈什么繁荣?但是!我们要做的奸商,不是奸诈的“奸”,而是善于把握市场动向、心中始终有一个活算盘、诚心诚意对待买家的的“奸”商!我想看到我这篇文章的朋友,一定会明白我这句话要表达的观点。奸商奸商,无商不奸!但同时也是“无奸不商”,你做商人如果一味地去讨好买家,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就算是通过这种方式赚娶了再多的利润又有什么用呢?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还谈什么做人?
对待买家朋友,我们这些奸商一般会比较客气,这也是应该的,和气生财嘛。人家来你店里购物、消费,是看得起你,是冲着你来的。难道你这里是国营菜店吗?买家还要看你的脸色购物?不会吧,呵呵 买家和卖家的交易过程,其实也是一次愉快的社会交往过程,通过这样的一次交易,用我们淘宝公司的话来说就是:上淘宝,交淘友!我感觉的确如此,我通过在淘宝的这段日子,一来感觉挺充实的,二来交往了自我1998年上网以来认识的数倍的淘友,真有一种相识满天下的感觉,而且其间还有数位朋友已经成了相识满天下,知心有“几个(歪曲一下这个词的意义,借用一下,孔夫子不要蹦高哟)”的好朋友,呵呵
卖家朋友又该如何把握与买家朋友的态度呢,太热情会弄得人家别扭,不热情又让人感觉店主态度生冷。其实,我们只需把每一个来你店里购物的朋友,当成是你QQ里的一个来找你聊天的好友就好了。你就把他或她,当成是没事来找你闲聊的朋友。一个来找你闲聊的朋友,你还会拒绝吗?你还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他吗?你还不如应该始终对他微笑吗?况且他兜里还揣着你非常喜欢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