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之一:安全
2007年的最后几天,连续发生了两件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事。12月26日,《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提出,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而且明确规定了11种违法行为,包括: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等。
12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浙江宁波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开通仪式,至此全国349个地级市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初步建立。
与“苏丹红”、“多宝鱼”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2006年相比,2007年的食品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在4月,有吉百利巧克力受沙门氏菌污染事件;6月,有依云矿泉水细菌超标事件;12月,有梅林午餐肉罐头药物残留事件;食品安全,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