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市餐饮行业进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但发展之中,也滋生出一些有损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比如:设置最低消费金额、收取茶水和消毒餐具费、谢绝自带酒水等。
日前,温州市消费委发布的“全市餐饮服务业消费行为和服务状况”问卷调查报告显示:51.2%的受访者在饭店消费时遇到饭店设置最低消费额,53.7%的人在就餐时遇到过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68.4%的人认为饭店存在“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的现象。
据悉,本次调查共发问卷765份,收回有效问卷750份,调查对象涉及全市各县(市、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及不同的收入阶层人士。市消费委表示,近期将联合市餐饮协会共同出台餐饮行业诚信服务标准,引导餐饮企业主动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引导消费者养成“适量点菜,适度饮酒”的节俭习惯。
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经常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具体有以下诸种——消毒餐具要收费
调查数据:在茶水问题上,271人表示在就餐时碰到过饭店收取茶水费,占36.1%;479人表示没有碰到,占63.9%。在餐具消毒费问题上,403人表示碰到过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占53.7%;347人表示没有碰到,占46.3%。在消毒餐具应不应该收费上,143人认为应该,占19.1%;535人表示不应该,占71.3%;72人表示无所谓,占9.6%。
市消费委观点:我市不少餐馆,特别是川菜馆、农家乐和小型餐饮店,存在向消费者提供塑料包装的消毒碗筷并收取费用。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是其法定义务,是约定俗成的餐饮店服务内容。如果餐饮店不能提供安全、卫生的消毒餐具,那该企业本身就不具备营业的资格。消毒餐具的费用是企业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其费用已包含在菜肴价格之内,餐饮企业不能将消毒餐具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