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绪:关于国家应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

字号显示:   2008-03-05 08:58:00  来源:新浪汽车
  (2)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生产给予财税优惠政策。如当年国家为推动国II排放标准的实施,就出台了对提前达到国II排放标准的车型给予消费税的减免,应该说这种针对某种产品的、直接的财税激励政策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3)出台针对普通消费者的经济优惠政策,如减免车辆购置费、车船使用税,提供补贴等。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都采取了给予消费者税收优惠或补贴的措施,如美国对轻型混合动力汽车给予最高3400美元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天然气等代用燃料汽车成本增加部分给与50%-80%的财政补贴;日本对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50%减税,并给予与同级别传统车差价1/2的优惠补贴,另外给予天然气等燃料供给设备的装备费用以部分补贴;法国给予每一辆电动汽车1.5万法郎的补贴,其中1万法郎给制造厂,5000法郎(含税)给购买电动汽车的私人或公司企业。

  (4)实施差异化的燃油税,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也将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4、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名单

  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名单并给予优先采购安排,推动和鼓励市内的公务车及公共事业用车优先采用混合动力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5、支持新能源汽车公司示范运行

  设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公司,推动地方政府投资机构和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入股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公司。

  公共汽车、出租车先试用,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采取具体政策鼓励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服务性用车使用零排放汽车。

(编辑 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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