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地图克隆案引发百亿版权关注

字号显示:   2008-04-07 08:46:00  来源:车友报

  近年来,从游戏软件到影视文学,因版权而引发的争议已呈愈演愈烈之势。之前因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相继高调介入而闹得沸沸扬扬的卡拉OK版权费之争刚刚平息,被称为“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的产权产品抄袭案又再起波澜。这场发生在少数同等具有导航电子地图甲级测绘资质的企业间的侵权之争,自起诉起就备受关注,也又一次将电子产品版权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两家产品有99处相同错误

  去年,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就其产品“道道通”状告深圳凯立德计算机公司的导航电子地图产品侵权。据长地万方相关人士介绍,“道道通”投入数亿元,组织了1000多名专业测绘人员历时四年半才完成,并在2006年6月发布国内首张连片式导航电子地图。

  但是,在“道道通”发布之后不久,2007年1月,长地万方发现,经过简单复制、抄袭的同类产品开始登台亮相,凯立德公司通过广东省地图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与《“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存在大量雷同。在进行大量的证据收集并委托北京市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正之后,长地万方公司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认为:凯立德销售的《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与长地万方之《“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存在99处错误或不规范之处相同,凯立德公司亦予以认可,针对导航电子地图信息的采集和注记,国家尚没有明确规范,故各企业根据自己的作业规范等制作完成的导航电子地图,均会体现出各企业的风格、特色……因此,不同企业之间制作的导航电子地图不可能存在大量基本信息之外的雷同……其行为显属抄袭。认定凯立德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凯立德称并未侵权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并不认可。该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廖卿表示,该公司所生产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的各个版本,均是该公司独立采集、生产、制作加工完成的,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记者随后联系深圳凯立德北京分公司的市场部门。市场部负责人稽然告诉记者:一审刚刚结束,但是已经向北京中院提起上诉,现在案件还没有终审,只是在进展的过程中,仍然是著作权的纠纷。

  “我们坚决否认侵权之说,地图都是凯立德自己采集的。”稽然向记者表示,公司曾经在深圳中院还起诉过对方。

  记者在凯立德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其发展履历:自1999年进入导航领域,在国内率先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导航引擎;2005年获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2006年发布全国第一张全覆盖导航地图。

    实际上,早在去年6月,深圳凯立德曾就“侵权”问题发布了维权声明。凯立德称,“公司研制生产的凯立德全国移动导航系统,是国内首个可覆盖3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2862个区县级行政单位的导航电子地图产品。但是,一些企业为争夺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市场份额,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诋毁。”凯立德强调,其产品均具有自主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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