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报讯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9月23日在“金融产业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研讨会上透露,国家最近将公布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细则。
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25%的所得税率。“两税合并”之争看似尘埃落定,实则意犹未尽: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此前很多国内企业界人士担心,外资企业可能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等模糊的概念,继续享受优惠税率。
“实施细则就是要进一步解决这些技术问题,”苏明表示,“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将得到明确的界定,同时实施细则还会解决“其他一些税收优惠问题”。(编辑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