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访谈 企业责任与消费环境

字号显示:   2008-03-13 22:23:00  来源:搜狐

 嘉宾: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警兵先生;中国消费者协会监督部主任任静女士。
 
    主持人:中国消费者报财富导刊部主任王建新。

  这次主题是“企业责任与消费环境”,先从今年中消协的年主题开始说起,中消协的年主题是“消费与责任”。由任主任讲讲为什么这次把责任提到了很重要的高度,作为年主题提出来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任静:应该说,中消协今年把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一方面是在07年主题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和明确,07年中消协的年主题是“消费与和谐”,就是要在消费领域构建和谐的相对环境,也是提出市场的各个相关方都能够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共同建设和谐的消费环境。08年,中消协把年主题进一步明确为“消费与责任”,就是明确的提出,在消费领域要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必须要尽到各界的社会责任。在《消法》的第六条明确规定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里面共同责任就包括了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各方面都要履行他们的责任。在这个责任体系里面,我们认为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所以他承担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责任。

  社会责任这个概念的提出,也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一开始提出其实是国际消费者组织提出来的,当时一些企业只顾自身的利益,发生了很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国际消费者组织提出,企业不能为了自身的发展不顾消费者的利益,这是一种非良性的发展,所以提出了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种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概念在全球的范围内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社会责任的概念它的内涵也逐步扩大,像保护职工的权益、保护环境、扶弱救贫等等这些概念都进入社会责任的概念里面了。

  进入我们国家以后,在这个范围内也有一些企业率先的提出了一些履行社会责任的做法,但是我们也看到,在这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多的是通过一些慈善事业、一些环保的行动,来树立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作为消费者协会我们也发现,在我们目前消费环境里面,还有诸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这种现象存在的情况下,企业对于保护消费者利益这块的责任还没有尽到。在我国社会责任的概念里头,如何来保护消费者,企业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怎么来保护社会责任,这点还不明确,所以我们07年就提出良好企业社会责任的导责,比较明确的提出了企业如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履行他们的社会责任。所以今年我们更明确的提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因此,今年把年主题就确定为“消费与责任”。

  主持人王建新:08年2月17日,在北京燕宝汽车金港4S店的一个停车场,有三辆宝马车堵住了出口,这个案例是有一个媒体搞了一个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案例,选了十个案例,其中有一个就是说宝马质量问题吸引眼球。当时这三辆宝马车的车主,自身是车辆先后出现各种故障,要求退车,车身贴上标语,其中有一个说,自己的车耗油过多,有一个车说自己的大灯不亮,车窗漏水,还有一辆车价值1400多万美元,车鼓包等等,这三位车主都表示,此前因为反复到4S店要求换车和退车,大家都没有解决,在北京等了十多天实在没办法了,把这三辆车堵在了门口。请高律师给讲讲,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有什么区别?请借这个案例说一下。

  高警兵:我们知道企业如果从社会责任来讲,从大的角度讲也经过市场经济百年的实践,一般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企业要生产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提供社会需要的服务,当然前提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律允许是最基本的前提。我们大家都知道,像黄赌毒这些东西也是有市场的、也是有需要的,毒品也是产品嘛,性服务也是服务,但这些都是法律严禁的,所以我们说社会责任第一责任就是生产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提供社会需要的服务。

  第二个层次是,我们说既然是市场经济,必然的就会产生先富和后富或者说有富有穷,一般来说正常发展的企业企业家应该是先富起来的一部分,或者说利润很大的这些企业。昨天我跟王主任电话里也讨论过,说为社会做一些赞助、做一些公益事业,比如捐助学校、捐助医疗卫生,这也程度企业一个重要的社会责任。既然有贫富差距,既然有先富后富,既然企业能够获得很大的利润,利润中的一部分用来做慈善事业、用来做公益事业,这应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三个层次是,我们说社会在市场经济制度相当发达以后,就是社会对企业就有一个更高的要求,企业更高层次的社会层次,我理解应该是对所有的利益相关方的一种责任。比如说,作为开企业的,所谓的相关方,比如股东,要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润,也要为企业的员工得到更好的报酬、收入,这也是一个相关方。第二,比如这个企业在某个地方,就像搜狐在海淀这块,除了为自己的股东和为自己的员工有更好的利益之外,四周的社区也好、四周的环境,当然我们是高科技企业了,有些化工类的发展经济的同时要考虑到环境问题,这是一个责任。

  今天我们讨论的因为涉及到消费者,马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终极的,也是最根本的,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社会责任,要对他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终端的接受者、消费者负责任。其实这就是说,追求利润最大化没有问题,但要使一切的利益相关方都是受益者,要实现多赢。所以刚刚王主任说,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公认的这么几个层次。

  给我们出的题,比如涉及到去年的导则,我理解咱们中消协发布的责任导则,实事求是的说还处在第一个层面,更多的是法律层面,但是我觉得这个层面在现阶段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及时的,因为现在从政府各个角度或者中央都在说,我们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首先要把法律这块弄好。所以我们认为中消协的这个责任导则出现的时机是非常合适的,也是符合时代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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