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5日表示,在《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后,为适应法律要求,企业需要实施转型,即要从以往的以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的企业发展模式,转型为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

常凯5日在2008年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年报告会上说,法律只能是执行,应对和规避法律,只会加剧企业风险。他说,规避法律的行为会给企业形象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也会削弱企业的凝聚力。
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与北京市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年报告会此前已连续举办了3届,是我国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一项年度性论坛活动,旨在通过回顾当年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大事件,总结各领域的成功经验,预测未来的发展态势,探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解决之道和实践之路。
2007年度人力资源领域最令人瞩目的事是《劳动合同法》正式出台,这标志着人力资源立法加速完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引发了学习这部法律的热潮,同时也引起用人单位的一些反响,部分用人单位采取一些规避法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