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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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宣传 | 2007年10月3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
。2007年11月27日,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闭幕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食品安全法(草案)》日前经国务院讨论通过后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2007年12月1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 |
相关知识概述
《食品安全法(草案)》主要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草案)》着重在以下方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出规定:一、建立以责任制为基础,分工明晰、责任明确、相互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二、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三、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食品安全信息予以统一公布。六、明确食品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