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式启动粮油肉等临时价格干预

字号显示:   2008-01-21 09:27:00  来源:重庆晚报

  经重庆市政府批准,重庆昨日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控制粮、油、肉、奶、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的“不合理涨价”。昨日,重庆市物价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临时价格干预主要采取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手段。

  提价申报:7企业规定品种提价要申报

  此次列入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其中,纳入提价申报品种的有大米、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和牛奶。

  提价须申报的主要是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重庆粮食集团人和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被确定为提价申报企业。

  这些企业要提高规定品种的价格,须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将提价方案书面报告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将在受理提价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调价的意见告知经营者。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同意企业的申请。

  调价备案:调价不合理责令恢复原价

  实行调价备案的品种包括:大米、面粉、方便面,菜籽油、大豆油、色拉油,猪肉,鸡蛋(鸡场蛋),纯牛奶,液化石油气等七大类商品。

  调价备案的对象主要是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经各区县政府提出,报市物价局审核后,全市各区县共340多家企业(或连锁店)被纳入了调价备案名单。其中包括新世纪、重百等多家知名超市的连锁店。

  这些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10%以上的,需在调价后24小时内向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

  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对调价理由不充分的,将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经营者应当在接到价格主管部门相关决定后立即执行,也可同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或者补充新的提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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