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业部对食品保质期的新规定

字号显示:   2007-11-23 14:02: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轻工业部对食品的保质期重新作出规定,其具体期限如下:

  一、奶粉:马口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500克塑料袋装 为4个月。甜炼乳:马口铁罐装为9个月,玻璃瓶装为3个月。

  二、麦乳精:镀锡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塑料袋装为3个月。

  三、糖果:第一、第四季度生产的为3个月,第二、第三季度生产的为2个月(梅雨季节生产的为1个月)。

  四、鱼类:禽类罐头为24个月,水果蔬菜罐头为15个月,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蔬菜汁饮料为6个月。

  五、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为3个月,罐装为6个月。

  六、11-12度熟啤酒省优以上为4个月,普通为2个月。14度啤酒为3个月,10.5度熟啤酒为50天,葡萄酒、果酒为6个月,汽酒为3个月,瓶装黄酒暂定为3个月,露酒为6个月。

  七、饼干:镀锡铁罐装为3个月,塑料袋装为2个月,散装为1个月,塑料袋装方便面为3个月,夹心巧克力为3个月,纯巧克力为6个月。
  八、油炸干果、番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为12个月。

  九、酱油和食醋为6个月。

(编辑 唐枫)

收藏此页到:Google书签 Del.icio.us Baidu搜藏 QQ书签 发送给朋友 打印 关闭

相关“食品保值期;轻工部;食品安全”的文章

企业服务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中企动力商务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