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千万别采食野生鲜蘑菇

字号显示:   2008-06-06 09:21: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大连6月5日电(记者闫平)夏季,野生蘑菇进入盛产期,同时也是食用野生鲜蘑菇中毒的多发期。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城乡居民,为了自身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食野生鲜蘑菇。

据卫生部2007年全国食物中毒报告显示,去年有毒动植物引起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数的37.35%和64.73%。其中导致食物中毒的有毒植物主要以毒蘑菇为主,共发生88起、526人中毒、113人死亡,病死率高达21.48%,其死亡人数占食物中毒死亡总人数的43.80%。

专家介绍,大连地区有野生蘑菇200多种,其中有毒蘑菇约占25%,可致命的主要有白毒伞、鳞柄白毒伞和鹿花菌等,其毒性均为肝肾损害型。毒蘑菇中毒按临床表现分为胃肠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和肝肾损害型四种,而且没有特效治疗药物,死亡率极高。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民众,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最好方法就是不采、不食野生鲜蘑菇。而一旦误服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他不适症状,要立即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处理,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要尽可能保留样品,供专业人员救治时参考。需要注意的是,毒蘑菇中毒存在假愈期,即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经相应治疗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但在一两天后病情可能会迅速恶化,致使肝肾出现不可逆的损伤,因此在中毒初期症状出现缓解时,不能麻痹大意,仍应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观察。

(编辑 程文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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