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粗略测算,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成本有可能骤然上升30%
继7月1日出口退税大幅调整后,政府遏制再度重拳出击,为巨额贸易顺差“退烧”。昨天,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将建立动态调整制度
为配合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一是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二是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加工贸易企业继续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透露,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商务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产业和产品准入目录的动态调整制度,根据进出口税则目录调整情况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定期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
魏建国指出,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减少贸易摩擦,促进贸易平衡,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魏建国称,总体上看,此次政策调整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缓解当前能源紧张、环境问题突出和资源相对短缺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