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观察:缴纳进场费也有“行规”?

字号显示:   2007-07-11 12:05:00  来源:服装时报

  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福建人阿木走出位于安徽某地的Y商场。作为一家福建服装品牌的代理商,阿木刚刚签下了和Y商场的联营合同书,他所代理的品牌很快就可以进驻Y商场了。阿木有些担心——为了让自己代理的品牌能够进入Y商场,他不得不在合同中答应Y商场提出的某些苛刻条件,缴纳一些在业内被统称作“进场费”的费用。这些条件和费用让他感到压力。 

  阿木介绍:“这些都是‘行规’,因为想进Y商场的品牌很多,竞争激烈,就算是‘霸王条款’我也得签。”不过,在服装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阿木也承认:“进场费种类繁多,有时候真让代理商没法了。” 

  在拿到的一份某商场经营合同中,有两处条款直接涉及“进场费”,另外还有“道具使用费”、“广告宣传费”、“折扣分摊”等费用。另外,商场举办“大型庆典及促销活动”,供应商应“以提供赞助等形式予以配合,并承担其让利金额的×%”。在整个合同书中,限制供货商的条款明显占了多数。 

  阿木介绍,如果想在Y商场大约40-60平方米面积的边厅位置开店,根据品牌档次不同需要交纳进场费10000元到10万元不等,还需要交纳30000-40000元的装修费和10000-20000元的装修保证金,首批上货的商品价值在10万元之内。要想把店开起来,总共需要10-20万元。 

  深圳市棣仔服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海春表示,棣仔旗下的童装品牌JOJO拥有300个零售终端,其中四分之一设在商场。JOJO如果想进入知名商场都要付进场费,数目为3000-15000元不等。另外,如果和商场续约还要再交一次进场费,比如深圳××商场要求供货商每年续约时交13000元进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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