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出口关税及税则将调整 影响哪些行业

字号显示:   2007-12-24 09:11:00  来源:中国机电出口指南

  财政部:明年提高焦炭钢铁出口关税

  财政部昨天(21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我国明年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基本和2007年一致。而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能耗高、污染高”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以有效发挥关税在促进贸易平衡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

  财政部同时表示,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我国2008年版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将由2007年的7646个增至7758个。

  降低45个农产品进口税

  我国每年1月1日都会对关税政策进行调整,这一惯例已经持续了10多年。财政部称,此次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在农产品方面,明年则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对苯二甲酸等45个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

  关税调整细则待定

  财政部昨天尚未公布关税调整细则。但有业内人士向早报记者表示,焦炭、钢铁业已有调整关税的预期。据他们了解,明年起将对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15%提高到25%,热轧板卷、长材等产品的出口税率由目前的5%~10%提高到15%;焦炭的出口税率也从15%提高到25%,只是这一标准尚未得到证实。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指出,正在进行的年度铁矿石谈判也是促成加征钢材出口关税的原因之一。该人士向早报记者表示:“加征关税后,钢材出口必然减少,国内钢厂对国外铁矿石的依赖也会有所降低,这或许能在矿价博弈中取得有利的形势。”

  双高产品出口关税提高

  财政部称,为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将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另外,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关税。

  分析人士指出,本次调控的目标更多是减少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压力。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曾表示,今后将综合运用税收、国债等多种工具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包括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关税等相关政策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等。

  据了解,由于有调整关税的预期,进入12月份以来,一些贸易商正在抢关出口,争取在明年1月1日以前将订单全部发出。“我的钢铁”分析师张东亮昨天向早报记者表示,预计12月份钢材的出口量会有所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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