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产业省继日前准备重建秘密专利制度以防止重要技术向海外流失,最近又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大学等向外国人提供技术信息时,履行登记备案义务。
经产省在11月29日召开的产业构造审议会上提出了上述想法,计划在2008年中期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包括制定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的“重要技术名单”等,要求相关企业和大学等科研机构制定内部管理章程,在向外国人提供“重要技术名单”所涉及的技术信息时,确认对方身份并提交报告。
同时规定,企业等的内部管理章程需提交国家备案并通过才能执行,否则将受到政府的“行政指导”。
此外,经产省还将新增加对在国外企业工作或海外留学的日本技术人员的规定,要求其向外国企业或研究机构提供技术时,有义务提前向日本政府申请,初步考虑这一时限为移居后的两三年。对违反规定对外提供技术或进行技术出口的企业和个人,此前的《外汇法》规定处以“5年以下徒刑、200万日元以下罚款”,但有不少批评意见认为处罚过轻,经产省考虑将处罚上限提高至“10年和1000万日元”。
(编辑 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