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土地增值税新政 房企应弃宅从商

字号显示:    2008-01-10 09:01  来源:北京商铺网

   “一税激起千层浪”。用这句话来形容2007年伊始的房市宏观调控新政——启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在短短几天内所产生的影响,或许并不为过。新政产生的税赋成本最终是否被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助涨房价,无疑是眼下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不久前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根据《通知》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增值额所占的比重缴纳土地增值税,其中最高税率为60%。这次新政的出台,对地产市场的影响无疑又成为了大家瞩目的焦点。但是对于与住宅有很大差别的商业地产,又是别有一番情景。

  新政出台更多是个信号

  一年多来,北京房地产市场各种政策层出不穷,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实为壮观。前面几种税种开征时,目的是为了减缓房价上涨的压力,结果造成房价更疯狂上涨,使所征收的各个税种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于消费者购房更是雪上加霜。此次新政的出台,无疑又是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

  开发商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恐惧实属有情可原。土地增值税作用的税基大体上等于税前利润,具体税率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其实土地增值税是针对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与可抵扣成本的增值部分征税。简单地理解,就是对房地产项目的毛利征收30%-60%的税收。土地增值税清算之于房价的影响取决于许多因素,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教授董潘认为,如果这次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的增值管理办法,大多数房产开发企业的税收成本将会上升,整个房产企业的赢利水平将会受到一定抑制。然而,开发成本的增加是否进一步促使房价上涨?“从表面上看是这样,会对房价产生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业内人士表示。这更多是个信号,宏观调控从税收政策开始或许正在成为事实。

  土地增值税影响明显迫使转投商业

  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的实施,对住宅开发商的影响显而易见。“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实行终结了房地产企业的暴利。”某地产开发商表示。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落实会导致回报率有所下降,按照目前的市场发展态势,住宅开发的回报率已经不如从前那么丰厚。“平均在10%至20%之间,最高不会超过20%的回报率。”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认为,去年土地市场的特点是购入土地减少,开发土地增加。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实施,对不同公司影响也各自有别。对于高价获地的发展商,利润未必受影响,而曾低价获地的发展商此次受影响较大。也就是说,利润越大,影响越大。

  与此同时,近期随着政策力度的逐渐加大,房地产企业纷纷顺应时势进行策略调整。受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影响,不少发展商在企业发展策略上进行了调整。华润置地表示,随着大股东华润集团陆续进行的多项商办物业收购完成,出租物业利润回报明显增长。随着2006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行,房地产行业进入整合期的特征愈加明显,一方面开发企业优胜劣汰加剧,另一方面整体行业的生存方式产生转变,从过去的单纯投资性增长向长线布局方向发展。因此,致力于从纯住宅开发商转型为产品多元化发展、租售并举的综合性房地产营运商的方向成为了众多开发商的首选转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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