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反倾销日落复审事件波澜再起。
记者7月2日获悉,东鹏、宏陶两家企业在复审调查期间并没有涉案产品,却被判征收最高额反倾销税。原以为可以顺利获得低税率的东鹏和宏陶“感觉有点冤”,目前已向商务部陈述所受不公平待遇,准备赴印度起诉,要求印方对裁决进行重新审定。内业人士分析,佛山龙头陶企印度出口“离奇”受阻,令众多试图开拓印度市场的陶瓷企业信心大减。
印度对中国陶瓷反倾销
2001年8月6日,印度对我国和阿联酋的瓷砖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3年2月4日最终裁定对所有中国企业按每平方米8.28美元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4月30日提起日落复审。
2008年3月,印度调查官员对应诉企业分别进行了实地核查。
2008年4月21日,印度商工部对瓷砖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
事件回放:涉案企业多数来自佛山
2007年4月30日,印度商工部应印度陶瓷企业的申请提起日落复审。申请人认为有初步证据表明,停止对从涉案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可能会导致倾销的继续或者重新产生,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请求继续并增加对涉案产品征收5年的反倾销关税。
印方申请人还在申请书中点名东鹏、鹰牌、蒙娜丽莎、新中源、朗高、南方建材、上元欧联和新明珠9家企业,认为以这9家企业为首的中国企业出口的产品对印度国内瓷砖产业造成损害。与以往陶瓷反倾销一样,涉案企业主要集中在佛山地区,此次点名的9家涉案企业8家来自佛山。
2008年4月21日,印度商工部对瓷砖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应诉的企业中5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单独税率,东鹏、宏陶和鸿运3家企业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单独税率,其中东鹏和宏陶是因为调查机关认为两公司在调查期内没有对印度出口涉案产品,无法确定公司的出口价格,所以没有单独税率,而鸿运则是因为不合作,3家公司都只能适用155卢比/平方米的全国统一税率。
企业:不满裁决向商务部喊冤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应诉的8家企业中5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单独税率,全国统一税率从8.28美元/平方米大幅下降为155卢比/平方米(约3.2美元)。大部分企业都是满意的,尤其是获得零税率的企业,其他没有应诉的企业也可以从全国统一税率的降低中获得一定的出口机会。
但是,纵观整个调查和裁决的过程,对于东鹏等企业来说,也有不尽合理的地方。东鹏陶瓷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刘韧认为,调查机构没有给予东鹏市场经济地位,同时又承认没有出口涉案产品,却要按照最高标准收取反倾销税,“我们出口的产品价格是最高的,根本不涉及倾销,不给予单独税率的理由很离奇,有很多难以理解的地方”。
刘韧透露,近日,东鹏、宏陶的负责人及其律师已经和商务部接触,陈述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商务部表示将与印度有关部门进行交涉,目前我们的代理律师正在准备相关的材料,将在近期出国起诉,要求印方对裁决进行重新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