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机床(17.12,-0.23,-1.33%)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股票代码:000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邮政编码:110003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电话:024-22899710
签署日期:2006年1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控制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划转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履行;
五、本次划转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受让方/本公司/机床集团:指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划转方/工业公司:指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上市公司:指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划转):指根据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2日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行政划转方式受让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41,898,836股国家股,受让沈阳机床股权分置改革中工业公司垫付对价3,319,834股的追索权,以上两项合计股份145,218,670股。
拟划转股份:指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45,218,670股国家股(含沈阳机床股权分置改革中工业公司垫付对价尚未收回的3,319,834股)。
股权划转协议书:指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1日签署的将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45,218,670股国家股(含沈阳机床股权分置改革中工业公司垫付对价尚未收回的3,319,834股)转让给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划转协议》。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刘永生
注册资本:120亿元
工商注册证号码:2101001107303(1-1)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产业投资;招标代理,中介咨询;国内外贸易(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除外);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闲置设备调剂
经营期限:自2002年3月28日至2052年3月28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102734668587
股东名称: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0-1号
邮政编码:110025
电话:024-228997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2日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行政划转方式受让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41,898,836股国家股,受让沈阳机床股权分置改革中工业公司垫付对价3,319,834股的追索权,以上两项合计股份145,218,67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