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和谐社会建设尽力:国有企业的使命和责任

字号显示:   2008-03-07 17:09:00  来源:人民日报

  一、主要观点

  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使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国有企业应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自身经营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和物质保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为和谐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并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认识,增强能力,扎实工作,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尽心尽力、添砖加瓦,履行好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不仅是使命和责任,也是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光荣神圣的历史使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使命。多年来,作为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的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始终坚持“三色公司”的企业使命,即致力于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红色”公司,注重科技、保护环境的“绿色”公司,坚持与时俱进、学习创新、面向世界的“蓝色”公司。当前,国有电力企业不仅要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而且要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这是国有企业神圣的历史使命。

  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国有骨干电力企业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环保、价格合理的电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带头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因此,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是每个社会成员和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国有骨干电力企业尤其应当努力承担起这份责任。

  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机遇与和谐的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国有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不仅有利于更好地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而且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强做大,在持续发展中促进社会和谐。

  三、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国有企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应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和全局,通过做好各项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对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来说,就是要立足于电力工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着力提高经济效益,着力加强节约环保工作,着力协调利益关系,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共2页 上一页 页码:[1 2 >>] 下一页
收藏此页到:Google书签 Del.icio.us Baidu搜藏 QQ书签 发送给朋友 打印 关闭

相关“和谐社会#国有企业#使命责任”的文章

我来说两句

企业服务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中企动力商务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