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企业偷梁换柱只能用一次

字号显示:   2008-03-10 14:08:00  来源:一大把

  关于权益侵权和维权的问题在我们大多数平头百姓身上来说确实还是个新名词.但自从发布了3.15为权益日以后,我们才慢慢有所认识.有消费就有侵权,有侵权,就会有维权,我们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里面有很多的争议。

  有的客户为了获得更低的产品报价(我们的报价是根据产品的技术含量来报的)提供的产品样品和实际制作的产品样品不一样,或者说产品一样但他的规格大小尺寸有差别.这里注明一下:我们报价前是先从客户那里先拿几个产品样品根据他的技术要求来评估再报价的.确定签单后客户再快递试机样品来制作试机.所以客户提供的评估样品和试机样品有差异的话那么报出的价格就会有区别了.他们就是钻业务对技术不太懂的空子,他提供的产品虽然区别不是很大,但技术方面技术方案和间隙精确度就带来了难度和麻烦.还有的就是开始报价时他不说要求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通用一个盘,那这样在技术含量就有很大的差异了,价格上也就有很大的差异了。

  我曾经有这么个客户是个小公司但确是个太精太奸的老板,他就是为了获得更低的产品报价,把一样的产品只是规格长短不一样,在评估前给的是容易的样品是那个短的,定下来后给的制作样品就是技术难度大一点的样品长点的,这样的话难易度差异很大报出的价格就相差很多,看在老客户上加上也怪我们业务没搞清楚跟客户勾通好才会让客户有空可钻,所以我们还是按先前报的价给客户做了.可是不知是不是开了这个先例还是这个客户太奸了,以后合作中老是这样,不是产品不一样就是报价前不说要有多种产品通用等定下来做时又说要多种通用,这样给我们价格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在技术上也带了很大的难度.多次跟客户勾通还是这样老说下步为例这次就算了,经过多次以后最后我们就不给他做了。

  最后我只想对这个客户说:客户啊你虽然是我的上帝,但你也别老是偷梁换柱钻空子,这样你是赢得了效益可你知不知道你失去的是诚信是良心,是用钱都买不回来的。(编辑 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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