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风险与防范

http://www.yidaba.com  2007-09-29 19:01:20  (来源:一大把网站)

  [一大把网站 吴鹏]近年来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这把金钥匙解决自身的资金短缺问题,越来越多的示例证明了这个新生事物的实用性,在众多企业纷纷效仿的同时,风险也孕育而生,如何更好的规避风险充分发挥其效果是中小企业的首要问题……

>>>>主要内容一览:
            
   融资租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钥匙 

   金无足赤:融资背后的风险和防范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治本之策

  >>>>一、融资租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钥匙!

  融资困难,求贷无门,一直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难以符合商业银行的授信标准。出于对风险、收益、成本的考虑,银行往往不愿意对没有足够抵押品的新公司或小公司发放大量贷款,特别是中长期贷款。眼下,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讲,贷款、上市这两条融资渠道尚难走通,而租赁恰恰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钥匙。

  现代租赁通过融资与融物、投资与贸易的结合,不仅是设备投资、产品促销的重要手段,而且有利于技术更新、产业升级、引进外资、扩大出口。融资租赁通过"租鸡生蛋,卖蛋还租,赚得蛋鸡",承租人不需立即支付所需机器设备的全部价款,并可利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利润支付租金。据了解,由商务部和银监会共同负责起草的《融资租赁法》草案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中。

  体系完善的现代租赁业,实际上是一个配置投融资资金资源、设备资源、专业服务资源、人力资源的资源配置行业,其市场渗透率(租赁在所有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已成为衡量市场经济成熟度的重要标尺之一。在发达国家,租赁成为高品流通的主要渠道。飞机船舶、工程机械、各种车辆、医疗设备、通讯和信息设备等大宗商品的租赁交易额,已占到全部交易额的 60% 以上。
  
  在国内宏观调控的形势下,预计将来一段时间内,资源约束和内需不足将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而在拉动内需、扩大市场有效需求、调节宏观经济、引导资本合理有序流动等方面,现代租赁业大有用武之地。西部大开发、振兴老东北,以及南水北调、西电东输、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需要大量的设备投资,如果都靠银行贷款直接购买既行不通又不必要。通过现代租赁,既可满足上述地区、工程的投资需要,又能盘活东部发达地区的闲置设备、存量资产,促进我国设备制造业发展。此外,集团化、专业化、连锁化的租赁公司,具有规模采购、集中服务、资产管理等优势,可以降低全社会经济运行的成本。由于使用新设备、新技术带来的残值风险由出租人承担,使承租方更愿意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从而推动企业技术更新。

   金无足赤:融资背后的风险与防范

  >>>>二、金无足赤:融资背后的风险与防范

  大多数企业家可以通过设备的售后回租得到不菲的周转资金,一般企业也可以空手套白狼;但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同样,融资租赁也存在着不小的风险和陷阱,如果不加以认识和回避,就会弄巧成拙,损失惨重!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分类之5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的租赁。”出租人似乎脱离了“风险”二字而稳坐钓鱼台。其实,出租人承担的风险主要是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即承租人能否履行合同,按期还租。

  >>>>(一)出租人应在下列环节多加注意:

  (1)承租人的内部管理状况。特别在和我国的主流企业打交道时,出租人首先应了解承租人内部领导班子是否团结,承租人所在的机构与上级领导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承租人所在的机构是否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上级部门是否支持租赁项目。如果出租人忽视这些因素,则潜伏的风险非常大,轻者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上浪费时间和精力,重者则使租赁项目搁浅,甚至形成不良资产。

  防范措施:出租人和我国主流企业打交道时,一定要请我国主流企业有长期工作经验的人参与决策,切不可由不熟悉本地情况的人想当然地下结论。

  (2)承租人的遵纪守法状况。承租人的负责人或业务当事人是否有乘机谋取私利的行为,是否有要求“桌子底下交易”的举动。虽然融资租赁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但所有的商业活动都应该在谈判桌上进行,都应该公开透明。

  防范措施:出租人应善意地要求,一切谈判都应在双方谈判小组人员在场地情况下,在谈判桌上进行,应拒绝一切在谈判室以外的场合谈判,或个别人之间的谈判。

  (3)政策风险。应随时关注我国政府的政策动向,并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例如,货币政策的调整,可能使承租人租赁项目的配套资金落空,整个租赁项目有可能失败。又例如,我国利用国外商业贷款政策的调整,可能使限额以上的利用外资的(租赁)项目在报批时出现困难。

  防范措施:对出租人来说,最好的防范措施是防患于未然。承租人在融资租赁的全过程中,无论是对租赁物件实行实际占有以前,还是在实际占有以后,都有可能遇到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二)承租人应在下列环节上多加注意:

  (1)租赁物件选型不当。承租人指定购买的租赁物件与实际用途不符合或者选型不对,无法投入使用。一般来讲,经过规范审查程序的大项目很少出现这种情况。某些小项目,特别是某些首次使用的“新技术”或者不成熟的技术,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

  防范措施:慎重决策,对企业内全员无经验的项目和设备,切忌赶时髦。应先学习借鉴,吃透了以后再考虑上马。

  (2)对供货人的状况了解不够。当供货人是境外某地中间商的情况下,企业承租人可能对其真实情况并不了解。所谓联系、委托,往往是通过私人关系,或者为照顾某种关系。并不是说这样的中介都不可信任,但其中确实有部分人是能力有限的单干户,其本身不具备向制造厂家直接联系的能力,订货延误,甚至错订的现象常有发生。

  防范措施:在设备进口工作中,公事公办,依靠租赁公司或者有实力的外贸窗口,尽量与制造商厂家的代表直接见面,减少中间环节。

  (3)供货人破产。供货人是制造厂家,但因某种原因破产而无能力继续履行购买合同中的要约,例如供货、技术服务、赔偿等。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较小的物件和金额不大的合同中。

  防范措施:在订立进口合同之前,通过各种渠道了结供货人的资信情况,对规模较小的公司尤其要慎重。执行合同付款之前,要求对方出具可靠的银行开立的保函。在购买过程中,慎重选择制造厂家,切勿单纯贪图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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