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法”规范用工秩序
关键词【立法】
两部法律的出台是今年劳动保障领域的大事。
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8月30日,《就业促进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后不久,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出“辞职”,而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惟一变化的就是再次签订劳动合同。
华为的做法被普遍质疑为是在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风险,因为企业担心《劳动合同法》十四条对无限期劳工合同的规定可能意味着职工再次端起了“铁饭碗”。这一事件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反响。
近年来,劳动领域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比较明显,这种情况急需扭转。如果继续坐视劳动关系中失范、失衡的现象持续下去,结果必然是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单赢,劳动纠纷与劳资矛盾有走向恶化的风险。然而我国的国情又决定了在现阶段不可能过分强调劳动者的权益,因为那样同样可能造成资本流失的风险,劳动者也将因就业岗位的减少而陷入就业不足的境地。因此,国家的立法方向应当是鼓励劳资合作与双赢,即能让用人单位能够继续获取合理收益,又能够改善劳动者的境遇。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恰恰体现了这样的思路。《劳动合同法》既不是为了单纯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不是为了单纯维护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的权益,而是通过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终止行为来构建规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华为的行为如何评价?对此说法不一。但是不论如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给了企业一个调整内部规章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机会,企业应该捉住这个机会。
今年在劳动保障法制领域的另一件大事是《就业促进法》的出台,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为我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从长远讲,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格局将长期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统筹城乡就业、解决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任务艰巨,《就业促进法》就是将近年来经过实践检验切实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法制化,使促进就业的各项措施办法和资金投入制度化,由此建立起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国积极的就业政策长期有效地实施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