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不会大幅增加企业成本?会不会导致用工僵化?会不会影响投资环境、影响就业?对这些疑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接受本报独家专访——
《劳动合同法》会不会大幅增加企业的人工成本?
因落实新的制度规定而增加的成本非常有限;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
记者: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将大大增加企业的人工成本。请问您怎么看?
孙宝树:从制度设计来看,因落实《劳动合同法》新的制度规定而增加的成本实际上很有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主动终止期满的劳动合同或者因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与以往的规定相比,要增加一些成本,但要看到,除因企业破产、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以外,这类支出只有当企业主动终止劳动合同时才会发生,并且涉及的只是部分劳动者,企业由此增加的成本不会很大。
二是企业支付给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一规定对一些原来支付试用期员工工资偏低的企业来说,无疑会增加一定的工资支出,但涉及的仅仅是试用期劳动者,人数有限,增加的成本也不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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