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昨日表示,《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即将上报国务院。
徐锭明在“2008中国二甲醚(DME)高峰论坛”上向记者透露,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向相关领导汇报完毕,即将上报国务院。他表示,《能源法》分为三步走,先是部门制定,尔后报国务院,再报全国人大。
按照这一顺序,这意味着《能源法》将不会纳入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审议日程。
《能源法》起草工作始于2006年。2007年12月1日,《能源法》起草组公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当时国家能源办表示,其征求意见活动计划至2008年2月1日结束。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法共15章140条,包括总则、能源综合管理、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服务、能源节约、能源储备等内容。
这也是中国第二次启动《能源法》立法进程。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曾启动过对《能源法》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