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一:敲山震虎
老板埋怨写字楼里的职员们工作热情不高,我就在报上刊登了整版招聘广告,把职员们除我以外所有的职位都招了一遍。效果真不错,职员们纷纷主动要求加班,甚至有几个主动要求减薪。我只私下要求他们每人每月向我进贡100元。200多人呢,我每月净赚2万元人民币!
罪行二:借尸还魂
在我的主使下,公司要搞薪酬调查,我又在报纸上把除我以外所有的职位都招了一遍。广告中声明:应聘者来信务必注明薪酬要求。于是就收到3万份应聘资料,把其中的薪酬要求分类统计一下,薪酬调查就出来了——其实多数专业调查公司也是这么干的。那些应聘信,我私下卖给收破烂的了,还得了点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