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零售市场为何要立规矩?

字号显示:   2007-08-27 06:37:00  来源:一大把网站
一大把家电为您全面解读《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
■  《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颁布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SB/T 10429-2007)日前经商务部公告,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
家电卖场开店选址无距离限制
  竞争激烈的家电卖场有了行业内第一个经营规范。日前,商务部正式颁布《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据了解,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将于12月1日实施的最终版本里少了“卖场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1000米以外”这一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家电连锁卖场的门对门开店将不会受到《规范》的约束。[详细]

国美苏宁参与起草遭质疑
  一位家电供应商坦言,《规范》的起草没有供应商、第三方中立机构参与,怎么能指望维护供应商的利益?而且《规范》只是一个推荐性行业标准,没有强制效力……[详细]
不得随意冠旗舰店收进场费
  针对今年以来家电卖场斥重资竞相打造“旗舰店”的现象,《规范》明确规定,经营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下,并且经营品种在10000种以下的,一律不许对外宣传为旗舰店。营业面积在2000—6000平方米之间,经营品种在10000种以下的专业卖场只能称为“标准店”。[详细]
 
(李瑛丹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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