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厂家在洗衣机等家电上标明使用年限

字号显示:   2007-11-14 09:50:00  来源:国际在线

  为了防止家用电器因老化而发生事故,日本经产省13日要求生产洗衣机、空调、电视、电风扇和换气扇的厂家在上述5种家用电器产品上标明能够安全使用的年限和注意事项,并提出这是一项义务。

日本电子娱乐产品巨头 索尼的昨天  日本政府说,上述内容将写进14日通过的生活消费用品安全修改法(简称消安法)。根据日本经产省的规定,日本电器产品生产厂家将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规定在“自生产后的10年内”。

  近年来,日本因使用过了安全使用年限的家用电器而发生多起死伤事故。今年8月,在东京,一对老夫妇电风扇起火而被烧死,而这台电扇已经使用了多年,早已过了安全使用期。日本经产省为了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而制定了上述规定,规定还要在上述5种电器产品上标明注意事项和联络方法,以此来敦促消费者在使用了一定时间后要对电器进行检修或者购买新的电器。(编辑 卡)

 

收藏此页到:Google书签 Del.icio.us Baidu搜藏 QQ书签 发送给朋友 打印 关闭

相关“日本家电市场;日本洗衣机;洗衣机使用年限;洗衣机”的文章

企业服务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中企动力商务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