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等5种家电出口到日本将遭标签新规

字号显示:   2008-04-08 09:29:00  来源:慧聪网

  日前,日本经济贸易工业部根据其《电器和材料法》发布部级条例,要求输入日本的空调、电风扇、换气扇、洗衣机、电视机5种电器,须用日文在容易识别的产品部位标明制造年份、安全使用寿命标准、超龄家电事故防范等内容的标签,并拟于2008年4月批准实施。

  由于超龄使用的电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日本发生多起因使用超龄家用电器死伤事故,其在日本已经引起官方和消费者的普遍关注。

  随着我国对日本贸易的不断增长,出口电器产品的“小”标签已成“大”问题。由于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原因被禁止出口或出口后退货的情况屡有发生,甚至某企业由于标签错误导致海外客户全数退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美元,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十分重大。有关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提高对“标签”的重视程度,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编辑 李君)

收藏此页到:Google书签 Del.icio.us Baidu搜藏 QQ书签 发送给朋友 打印 关闭

相关“空调 电器和材料法 日本贸易 ”的文章

我来说两句

企业服务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中企动力商务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