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2日上午,在2006年中国国际家电展上,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做了关于中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若干问题的专题演讲,与到会企业和媒体进行了交流。
徐东生介绍,在废旧家电的处理问题上,中国已经进入立法阶段。早在2004年,为了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和消费者权利,也为了帮助中国家电行业适应国外的各种技术标准,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出台了《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草案。但是,即使在欧洲,废旧家电处理也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而中国的特殊国情又使得其他国家的法令和经验不一定适应中国。因此,国内的废旧家电处理问题,面临着更多的问题,还需要多方的支持和共同的努力和探索。
会议上,废旧家电处理是否收费和如何收费,成为参会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徐东生认为,从管理和成本上讲,中国处理回收成本比欧洲和日本低,废旧家电处理厂,通过出售废旧材料就可以填补回收和修理的成本。但是,从执行上看,建立废旧家电处理体系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让生产商和经销商自觉地投入。而且,建立收费制度,还需要面临管理的成本和相关的问题。但是,实行收费回收机制,要收多少钱,如何计算,怎样核实信息,包括给废旧家电处理单位的处理补贴标准等都难以界定。
目前,中国废旧家电的处理体系还是一片空白,没有正规的处理工厂,现在的废旧家电处理基本都由个体手工作坊来执行,处理规模和处理区域都呈分散化的形式。有人担心,如果制定严格的处理条例,将令这些为数不少的个体作坊面临生存危机。对此,徐东生表示,这些个体家电回收者的存在是适应市场需求的,条例实施后,有关部门将对个体回收进行科学引导和规范,建立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而中国个体废旧家电回收者将长期存在,依然是废旧家电回收的主力。
论坛指出,废家电和旧家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废家电和旧家电的标准制定,处理办法等问题都没有定论。而且,中国幅员辽阔,不同的区域的情况又不同,处理条例应该有个总的章程,然后由地方酌情具体操作和实施。这些都需要政府发挥作用,进行相关的法规建设和监管体系。
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尽早建立废旧家电处理体系和机制,可以保证对废旧家电的专业化处理,实现资源的最大程度利用。“摸着石头过河”徐东生给建立中国废旧家电处理体系一个形象的比喻。
从目前的局势来看,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规模化和产业化是发展的方向,处理工厂规模化,才可以降低成本,保证资料来源。废旧家电处理产业市场化,才可以进行通过竞争逐步完善合理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