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格尔木市首次出台旅游宣传推介奖励暂行办法,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调动全社会参与格尔木旅游发展的积极性,挖掘旅游资源,繁荣旅游文化,丰富旅游文化内涵,赋予旅游景点历史和文化“生命”,格尔木市首次出台旅游宣传推介奖励暂行办法,并拿出20万元做为专项奖励资金。奖项包括发现新景点奖、原创神话传说及民间故事奖、原创旅游歌曲创作奖、景区风光原创《导游词》奖、优秀旅游诗词和赞美词及散文奖、优秀摄影作品奖、优秀绘画作品奖、旅游新闻宣传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十项。每年进行一次评奖,奖项中最高奖励金额为一万五千元。
这个奖励暂行办法出台后,市民尤其是广大旅游爱好者参与热情极高。目前,格尔木市旅游局已经陆续收到了旅游业发展建议、旅游原创歌曲、新景点发现等参评作品。(编辑 流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