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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薪酬制度迎来希望曙光 |
据了解,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导游的薪酬问题被列为重中之重。国家旅游局借《意见》征求将探索建立公平透明的导游薪酬办法,推行旅行社和导游利益分配机制的改革,建立以“基本工资+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成分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办法。并将实行按照业务技能、职业贡献和已从业年限为基储与报酬相一致的导游执业激励机制。同时,旅行社和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将要求与导游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办理有关保险,确保导游基本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以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数据显示,到2006年底,我国执业导游人数达32.05万人,其中80%的导游为30岁以下、只有大专以下学历。初级导游占到整体导游队伍的97%,高级导游和专家型导游严重缺乏。随着2008年的逼近,导游行业需向“高、专”快速转变,相信导游行业“有法可依”对导游行业的大发展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