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桂林的蒋先生称,3月24日凌晨4时,他下火车后,入住到离南宁火车站不远处的钟×旅社第七分社(在南方大酒店旁)。入住前,他与旅社店员说好要住4天,因为他当时入住时已是凌晨了,所以24日那天,旅社只收了我20元的房租,以后的3天则按每天30元来收费。
于是,他需要交110元的房租和20元押金,共130元。他给了店员200元钱,店员找回我70元的零钱中,有两张10元钱是破损、缺角的,当时他没挑剔,都收下了。入住后,他发现房间的条件、卫生状况实在太差,就提出退房要求。店员说,即使他不住也要收取当天的20元房费,就只退回了110元给我。当离开旅店后,他才发现店员退回给我的租金中有一张100元是假币,我觉得这家旅社也太黑了。他想提醒大家住旅店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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