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今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字号显示:    2006-09-08 09:2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据悉,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今日将召集相关担保公司,商议申报2006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事宜。

  据介绍,此次申报条件要求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2年以上,2005年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额占其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业务额占其业务总额的60%以上。2005年贷款担保资金总额达注册资本的3倍以上,且代偿损失率低于2%,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补助项目,每个项目的资助额不超过2005年单笔在3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业务额的1%与单笔在300万元(不含)至800万元贷款担保业务额的0.5%之和,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市小企业办人士称,相关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须于10月10日前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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