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原产于中国的快乐龙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立陶宛。该玩具的货品编码为:500,重量为:184g,规格为:115mm×150mm×170mm。
由于该玩具的边缘锋利,有致儿童受伤的危险;同时,该玩具未通过拉力测试,且在检测实验中,该玩具上的小部件正好塞住实验用的小部件气缸,如被儿童吞食,有致其窒息的危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玩具指令及欧盟的相关标准EN71-1。
目前,立陶宛主管部门已下令禁止销售该商品,并将该商品撤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