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根据各个部门和地方的统计数字,以及税务部门在实践中的体会,发现目前这些企业的税额标准偏高,所以对应税所得率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国税总局企业所得税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税额降低了,对这些企业来讲在一定程度上是减负了。”
安体富表示,这些小企业数量很大,但是纳税规模都很小,所以对税收总量的影响不会很大。反而可能会因为企业的壮大,增加了税收数额。所以“减负”不能理解为税收总额就会减少。
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壮大起来,已经成为共识。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本月15日在广州举办的中日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透露,“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将进一步健全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体系,有关政策将逐步实现由扶弱济困向培育市场竞争力转移。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也在论坛上表示,中国正努力构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430万户。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近六成,上缴税收占全国近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