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在电力行业内,外资所占份额很小,所以税率下调对电力行业的影响较小。业内人士称,我国曾鼓励外资进入电力行业。到1998年底,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共计39家,涉及的装机容量达2700万千瓦,外商投入资本金总计23亿美元,外资在电力市场的投资比率高达15%左右。但从2003年开始,外资开始撤离电力行业。外资目前在电力市场的投资比率不到1%。
——煤炭行业。对煤炭开采业影响不大,而正在兴起的煤化工行业可能受到影响。业内人士认为,煤炭工业利用外资起步于1978年,由于煤炭勘探开发周期长、投资多、风险大,中国煤炭领域吸收外资缓慢。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煤炭行业利用外资总额为50亿美元左右,其中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0亿美元左右,约占20%。1998年-2004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2.1%,比全国水平低2.8个百分点。近年来政府积极鼓励外资进入国内刚起步的新型煤化工领域,包括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油等,作为新型替代能源,煤化工受原油价格影响非常大,如果油价居高不下,所得税影响尚不明显,如果油价跌至30美元以下,外资在煤化工领域的利润将大打折扣。
整体而言,目前食品饮料、银行、通信运营、煤炭、钢铁、石油化工、商业贸易、房地产等行业的实际税负均大幅高于25%,因此两税合并将给这些行业带来较大收益。造纸等行业实际税负接近25%,且行业内部分上市公司正在享受的优惠税率大大低于25%,因此,机会主要来自行业内实际所得税税率高于25%的上市公司。而电力、有色金属、医药生物、汽车、家电、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等行业,由于实际所得税税负低于25%,因此行业整体并不能享受到两税合并的好处,只有实际所得税率高于25%的部分上市公司才能受益,如汽车行业中的商用车龙头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