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虽然银行利润增长并不能达到研究机构测算的增长比例,但调税对于银行业的益处是比较明显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正式实施后,银行股的市盈率水平将会有一定程度下降,从而能够部分消解市场中存在的结构性泡沫。
据悉,《条例》除表现出对国家重点扶持公共设施项目、节能环保项目的明显倾斜外,居民企业投资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超过2年将免税。专家分析,这很明显是在鼓励企业长期持有上市流通股票,限制短期操作。对稳定我国股市、消除泡沫将起到一定作用,对市场来说可以看作利好。
促进经济转型
据悉,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中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2006年我国的财政收入为4万亿元,2007年的财政收入专家预测将达到5万亿元。但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宏观经济景气指数预警信号图中看,财政收入已经连续6个月亮起了红灯,过热迹象非常明显。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同时施行。据国家税务总局官员介绍,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降到25%,而且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为20%,对高新技术企业设定了15%的优惠税率等,这些变化将带来减税的效果。据测算,2008年新税法实施当年我国财政减收大约为930亿左右。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新法之后,国家每年减少的财政收入是可以预见的,但长远地看,新税法对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利润的影响,还是利大于弊。他分析,对外商而言,虽然新税率提高至25%,压缩了他们的优惠空间,但比起28.6%的世界平均水平,我国还是偏低的,因此,不必过分担忧税率调整会影响外资投资的积极性;对国家而言,如果将减收的部分,放在5万亿的大盘子里,国家财政完全可以承受这样的减收代价。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调整可以看作是对中国社会转型、经济制度转轨的一个制度性确认,也是为企业松绑减压、营造良好生存环境,从而增强其活力与竞争力的制度保障。可以预期,这部法律在未来的实施,所释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将远远不止减让几个百分点的税率问题。而对处于发展期的企业来说,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的造血机能;企业发展、百业兴旺,将会做大税基,拓宽政府财路,同时对改善民生就业有非常直接的作用。换句话说,企业压力减轻、活力增加、竞争力增强、就业状况改善,其结果是税基拓宽,政府反而可以征得更多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