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效果不明显 钢企受累出口无序

http://www.yidaba.com  2007-09-27 14:30:32 (来源:兰格钢铁)

  “针对当前我国海关的出口钢材税目将中、低档次钢材和高附加值钢材列在同一个税目中,难以区别对待的问题,中钢协建议,应对现行税目进行一次调整,即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和加征关税,应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限制一般中、低档次钢材出口,支持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钢材出口。”

  “企业6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有4.2万吨,如果全部按照新的退税政策执行,退税减少和出口税增加合计费用达1960万元。”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感慨的新政策,是自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事实上,近一段时间出口退税政策频调的初衷是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作为受政策影响较大的钢铁行业,从目前的实施效果看,无论是出口退税的调整,还是近日对钢材出口实施的许可证管理,其抑制出口的效果都不明显。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顾问吴溪淳上周接受本报专访时建议,应对钢材出口实施非配额的资质认证制度,加强钢铁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对钢材出口调控政策应向生产企业倾斜。

  退税效应滞后

  “今年1~5月,我国钢材出口贸易顺差达90多亿美元,代价是上半年出口了约4000万吨的钢材钢坯,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约1930万吨。按照生产吨钢所需进口1.6吨铁矿石计算,上半年我国多进口了约3500万吨铁矿石,随之也助涨了国际铁矿石价格及海运费价格。”

  吴溪淳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国上半年出口钢材钢坯约4000万吨,相当于德国钢的年产量。按推测,若我国全年出口约8000万吨钢,就相当于德国、法国、英国三国年钢产量的总和。而我国钢材的大量出口所付出的是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的巨大代价。”

  专家普遍认为,我国环境承载力已经不能承受钢材大量出口之重。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6月份我国钢材出口636万吨,出口钢坯75万吨,进口钢材141万吨,6月份钢材钢坯净出口568万吨,仍维持高位。

  对于6月份钢材出口量仍居高不下的原因,吴溪淳认为,一是目前钢铁企业的执行合同都是两个月前签订的,不出口要交罚金,企业只能承受成本增加的压力继续出口;另一个是焊管等产品从7月1日开始调整关税,6月出现了抢出口现象;再有就是国际价格高位不下,国内外价差拉动贸易企业出口。

  吴溪淳表示,出口退税政策的滞后效应将在七八月显现,钢材的出口量到时或将出现小幅回落。

  从目前的统计数据看,今年上半年我国钢材钢坯的出口量与产量占比达到了16%,这严重背离了中钢协一直强调的10%的合理范围。

  谈及业界对出口退税政策频调的质疑,吴溪淳坦言,从当前的实施效果看,出口退税的调整和对钢材出口实施许可证管理的效果都不理想。据分析,第三季度国际钢材市场的需求将回落,随着国内外钢材价差变小,中国钢产品出口将随之减少。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为遏制贸易顺差,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还将继续调整。吴溪淳表示,随着市场调节,当国际市场供不应求时,我国或将继续实施临时关税政策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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