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促销违规 工商查处不正当竞争案

字号显示:    2008-06-10 14:01  来源:国际新能源网 
  近日,招远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一起有奖销售太阳能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据了解,张某从5月1日至5月22日,在其经营的招远市张星镇的某太阳能销售店内,举行“桑乐”太阳能热水器有奖促销活动。活动中,凡在该时间段预定或购买安装“桑乐”太阳能的用户都可以参与5月22日上午举行的大型抽奖活动,特等奖为双核CPU手提电脑1部,价值5600元。
  
  工商工作人员指出,《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从事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其价值计算,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七款的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编辑 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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