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 富士康告比亚迪索赔500万

字号显示:    2008-03-05 10:06  来源:信息时报

  富士康科技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电子产品专业制造厂商,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是富士康集团旗下的两家子公司。

  据了解,由于几名高级员工离开公司去担任比亚迪手机设计部门负责人,富士康认为两名窃取了原公司文件,于是于2006年6月以盗取商业机密为由起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索赔500万元,此案日前开庭审理。

  2006年,两公司手机外观设计高级员工柳某、司某等人离开富士康,前往比亚迪公司担任比亚迪手机设计部门负责人。富士康认为,鉴定结果表明两员工的电脑硬盘中存有大量文件,这些文件是非公知信息,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因此他们认为,比亚迪公司窃取其公司文件,已经侵犯原告侵犯了商业机密,应该赔偿500万元。

  比亚迪认为富士康的系统文件不是商业机密,硬盘中存有相关文件是柳某某、司某某的个人行为,不是比亚迪的公司行为。富士康则认为,其系统文件具有专有性、实用性特征,并采取了保密措施,已经构成技术秘密。保存涉案文件的硬盘是柳某某、司某某两员工为履行工作所使用的电脑,不是个人行为。

(编辑 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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