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电赠品也应该享受有“三包”服务

字号显示:    2008-03-21 16:08  来源:厦门商报 

  与许多大件的家电现在都采取直接打折的形式相比,小家电更喜欢靠赠品的数量作比拼,一般很少直接降价,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这类小家电时,很看重赠品。

  然而消费者往往不会去检查赠品是否有说明书,以及赠品的“三包”情况,只注意购买产品本身的质量。

  多数消费者在赠品出现问题时,都存在这样的心理:经常碰到这类事情,只有觉得反正是没花钱买的赠品,坏就坏了,懒得花时间去和商家理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奖品(包括因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都应保证质量,并不能免除经营者承担的更换责任。

  因此,促销时赠送的物品或配件如果在使用时发生质量问题,商家有义务对赠品进行更换,没必要“忍气吞声”。若商家不履行义务,消费者可向消委会投诉。

(编辑 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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