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将被纳入召回法规管理范围

字号显示:    2007-12-04 17:1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明年可出台。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说:“除了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比如家用电器、公共服务设施等。”

  刘兆彬透露,现在质检总局正在广泛征求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我们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努力,尽快推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法律层级,扩大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据介绍,《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要求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政府可以责令其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而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面临吊销生产执照甚至法律诉讼。 (编辑 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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