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小家电维修有猫腻
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早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近日有市民反映,齐市一些家电维修点没有明码标价,维修也没有收费标准。
家住铁锋区龙北街的郭先生打来电话称,近日他家里的电视机有图像没声音,他来到自家楼下的一家家电修理部把电视机的“毛病”告诉了那位电器修理部的老板兼师傅,师傅称这“毛病”不大也不小,要60元包修好。到了郭先生家,这位师傅又称要把电视机搬到店里去仔细检查,次日下午就可以修好。可让郭先生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下午他去取电视机时,师傅显得很着急的样子,告诉他电视机有个零件坏了,很贵的,得再加80元买这个零件,才能修好这台电视机。像郭先生这样被含糊不清的“修理费”弄得一头雾水的消费者不为少数。
价格都在脑子里
6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二马路中段小区的一楼的一家家电修理部。在仅有10平方米左右的小店里,满地堆放着旧彩电、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家电,记者环顾室内并没有看到任何电器的明码标价,只有顾客询问时才由维修人员报出价格。当记者以修电视为由询问这家修理部老板为何不公示维修价格时,该老板说:“我做家电维修快20年了,从未听说修家电还要贴什么价格表,价格都装在我脑子里了。”他认为,一台彩电就有上千零件,而且电视的毛病也千差万别,定起价来太麻烦。而《规定》要求,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当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国产标省名,进口标国名)、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如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当在服务前主动向用户出示与在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等。
不小心就被“宰”
“给热水器换个电池就那么贵”,一说起自己家的电热水器,家住安智小区的李大爷气就不打一处来,今年七月的一天家里的电热水器出了问题,就是打不着火。因为已经过了保修期,李大爷寻思随便找个地方修修算了,就来到该小区的一家家电修理部,修理部的人听李大爷说的毛病,便跟随老人来到家里,经过“仔细”检查,师傅告诉李大爷,开机检查带修理开关,得交80元,李大爷一听蒙了,修个开关就得花这么多钱?可自己不懂没办法,只得交钱送客。第二天在小区纳凉时,老人便和街坊聊起了热水器出毛病的事,没想到,一邻居家的热水器也出现过这种现象,可邻居告诉他,“小毛病,就是你在换电池时没把两节一号电池的塑料冒取下,而是直接按上,起不到通电的作用,上次修的人就是把塑料冒取下了,这么点小问题,自己就能弄好!”虽然事后李大爷又找到修理理部师傅理论,师傅给退回了30元钱,但提起这事老人还是火冒三丈。在龙南街的几家电器修理部,记者看到,这里往往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只要是电器,送来啥都敢接手,柜台上打开的电视机、电扇乱摆乱放着,至于维修价目表根本没有踪迹。
呼唤透明收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齐市大部分的家用电器修理部的收费标准自己内部规定,都是通过配件价格的多少以及自己的维修过程来决定价格的多少,并没有对维修价格进行公示。在一些品牌家电的维修点同样也难以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公示价格表。对此,不少家电维修师傅表示,现在有些消费者还是习惯于讨价还价,为了留住顾客,有一些项目他们就会让点儿利,所以那个公示牌就是个摆设,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的。也有不少店主表示赞成明码标价,如果真正执行明码标价,少了跟市民讨价还价的环节,更能够遏制住那些良莠不齐、质量参差不齐的维修部,有利于同行之间的公平竞争。 (编辑 贾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