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家电屡出事故 将按时“退休”

字号显示:    2008-03-07 09:49  来源:市场与消费报

  相关规定今年5月正式实施,要求厂家标注安全使用期限及超期服役的警示

  你想过吗,其实家用电器也和食品一样,是有保质期的呢?而彩电、冰箱、空调,这些家用电器使用多少年后该退役呢?日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制定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已经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


  新闻背景

  据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级工程师朱焰透露,《细则》的出台将有利于抑制目前家电行业内存在的夸大宣传的不良风气;另一方面,安全使用期限及超期服役的警示标注其实等于企业的一种免责声明,也是对企业相关职责的一种保护。由于《通则》要求“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相关家电产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企业在做出声明时都会比较慎重。

  朱焰表示,该委员会还正在起草《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厂家标明其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并承担使用年限内的事故责任。


  超龄家电事故屡屡发生

  去年10月23日下午,杭州市消费者何先生在家使用高压锅煮排骨时压力锅突然炸开。厂家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发生事故的高压锅已工作了12年,属超期服役。经过消协调解,厂家为何先生更换了一个同型号高压锅,并补偿其3000元慰问金。

  无独有偶,去年7月25日,成都市民陶女士正在看电视时,电视机突然冒起了青烟,她连忙关电源、拔插头,避免了严重后果。第二天,维修师傅检查后表示,这台电视使用太久,电路严重老化,这次冒烟就是一块电路板被烧坏引起的。

  据了解,目前超龄家电伤人已经成为家电使用安全的重要隐患:超龄电视机爆炸伤人、超龄电热水器漏电伤人、超龄燃气热水器漏气或爆炸伤人、超龄洗衣机漏电伤人等等,各种因使用超龄家电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胜枚举。


  六成消费者不知家电保质期

  “冰箱是1986年买的,彩电是1988年买的,现在还用着;电热毯什么时候买的已经忘了,能用就不换。”像陈女士这样拥有不少老家电的成都市民不在少数。据2007年中消协一项调查显示:64%的消费者不知道家庭耐用消费品也有“安全使用期限”。生活中易发生危险的主要“超期服役”耐用消费品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等6种。调查发现,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高压锅最长的已达23年(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热水器14年(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灶具16年(国家规定为8年),彩色电视机20年(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至12年),电热毯18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8年),电冰箱21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13至16年)。调查还发现,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记者百度了一下(baidu.com)“超龄家电事故”,文章达229篇。

  成都市家用电器维修行业协会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所有的家电都有安全使用寿命,这和食品安全保质期一样,超过保质期就应该报废,否则会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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