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健康 消费者热议家电红绿标

字号显示:    2007-12-04 10: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产品及零部件回收利用标识》和《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征求意见稿,将对电子电器产品及零部件的回收利用制定标准。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等电子电器须明示有毒有害成分的含量,而且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超标,机身将分别标上红绿两色的回收利用标识。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聂国文指出,在家电上标注“红绿标”,以后消费者在选购家电时,除了考虑品牌、性价比、能效等级等因素外,又多了一个更加直观的参照标准,这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体现。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众多消费者的热议。

  近日,在长春市百货大楼家电商场,消费者张先生高兴地说:“给家电标注‘红绿标’的方法真是太好了,以后买家电,只要看‘红绿标’就知道它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是多少了。”在长春欧亚商都电器商场,前来购买家用电器的消费者在谈到“红绿标”一事时,纷纷表示赞成。消费者刘先生说:“给家电标注‘红绿标’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对环境的一种保护,体现了人性化和社会责任。”

  与此同时,消费者们还表示对家电标注“红绿标”后的价格问题比较关注。因为生产企业在市场的驱动下,在产品中更多地使用环保材料,无疑会增加生产成本,那么,家电产品会不会因此而价格上涨?在长春市文化广场,笔者进行了随机采访,发现很多消费者担心企业会将因使用环保材料而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11月28日上午,笔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长春市几家电子电器产品的生产企业。长春宏生电子有限公司王经理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后,对企业在产品质量上是一个触动。他说:“使用环保材料后,生产成本肯定要增加,但在一般情况下,增加的成本企业会最大限度地自我消化,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并不是明智之举。”吉林双龙有限公司的杜经理说:“虽然我们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在五大类范围,属于小家电,但‘红绿标’的实施对我们的触动很大。随着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完善,相信‘红绿标’的标注将在家电产品中广泛地应用。因此,我们决定提前进行这方面的标准运作,以便更好地适应未来市场的需要,当然,这也有利于产品价格的平稳过渡。” (编辑 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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