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器能效标准“板上钉钉”

字号显示:    2008-04-18 10:55  来源:新民晚报

   从今年6月1日起,5类产品将被强制性要求贴上能效标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年初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近日开始接受产品和实验室的备案,这意味着从今年6月1日起在燃气热水器等5类产品上加贴能效标识的工作进入最后阶段。

  不达标就退市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若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日前已开始接受产品和实验室备案。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包括燃气热水器在内的5类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能效不达标的产品面临退市的命运,这5类产品具体包括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简称电动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即燃气热水器)。

  可以网上备案

  王若虹介绍,备案的工作是强制性的,包括企业的实验室也必须报备,只有证明其符合相关的检测能力,其检测资格才能得以认可。王若虹表示,这一工作完成后,4月初会进行网上备案工作和文本资料备案工作。

  据悉,和前两批目录产品相比,第三批目录产品能效标识除冷水机组仍然按原来的5级标识实施外,其他四类都推出了3级标识。对于已在销的产品,王若虹建议企业可以考虑采用委托经销商将标识贴在产品外包装上的方式,但仅限于满足能效标准要求的产品,对于达不到门槛值的产品,6月1日以后就要退市。另外,第四批产品目录也将于年内启动。(编辑 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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